在大部分时间里,我其实都是鄙视同桌的,因为这人除了跳远以外没有任何特长,他甚至都不能跳高。在那段时间里,他显得很不时尚、很不幽默。当时的我觉得我一定不能成为这样的人。但是一到了冬天,我就很羡慕我的同桌,因为他住得实在太近了。我需要比他早起半小时,并且骑半天倒霉的逆风车才能到学校。而我脑海里经常想,以他和学校的距离,他只要站在阳台上,高兴的话纵身一跳,就能死在教室的屋顶上。
我的同桌在死于教室屋顶上的前半年喜欢上了一个风骚的姑娘。这事在今天回想起来注定是不能有好下场的。这个姑娘的名字到现在我已经彻底忘记,而且我似乎很回避想起这个人,因为这个人真的很漂亮,我们大家都喜欢她,或者说那不是一种漂亮,是和当时年纪不符的一种风韵,在其他内心风骚的姑娘都扭扭捏捏的时候,她早就把自己解放,和多个男孩子交往。这些男孩子有的很帅,有的很有钱,有的很聪明,有的很活跃,有的很腼腆,有的很深沉,总之,她挑选了所有形容词中的代表人物成为自己的男朋友,而这些男人也很高兴能成为其中一员。至于她如何分配时间这是一个千古之谜,但是,我的同桌在一次厕所门口的偶遇之后真真切切地喜欢上了这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