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 文
张方平任三司使,因购买豪民的财产而获罪,包拯上奏弹劾并罢免了他的官职;宋祁取代张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责;宋祁被罢免后,包拯以枢密直学士的身份权兼三司使。欧阳修说道:“包拯真是《左传》中所说的‘牵牛踩了别人的地而地主人把牛抢夺过来’,这种惩罚已经过重了,又贪恋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过分了吗!”包拯因此待在家里回避,过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他在三司任职时,凡是各库的进贡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摊派,老百姓负担很重、深受困扰。包拯特地设置市场进行公平买卖,百姓得以免遭困扰。官吏负欠公家钱帛的大多被拘禁,一旦在拘禁其间逃走的,就把他的妻儿抓起来,包拯都给放了。包拯升任给事中,担任三司使。几天后,又被任命为枢密副使。随即又升为礼部侍郎,包拯推辞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岁。朝廷赠他为礼部尚书,谥号为“孝肃”。
原 文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有奏议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