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主张的谬误是不容置疑的,它忽略了一个事实——魔鬼的目的并不比上帝的目的更缺乏系统性。这即是康德在否认善与恶是非形式价值时所犯的第一个错误。但是,无须多加解释,它们自身显然是可感的非形式价值。当然,在这里也无须定义,因为所有的价值现象都已经具备了。只需要知道一件事:一个人想精确地看见在感受善或恶时直接经验到的东西。我们还可以问,这些主要的价值形式出现的条件,价值等级与必要的价值载体,以及当它们被给定后的特殊反应。
让我们仔细考察一下这个问题。
康德声称,某一非形式价值的实现本身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这一主张肯定是正确的。如果等级秩序不存在于非形式的价值中,也不存在于这个价值的本质中,甚至不存在于偶然承担这些价值的物之中,那么,一个人最有可能坚持康德的观点。但是,确实有这样的价值等级秩序存在。如果有,善与恶和别的价值的联系就十分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