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小学音乐学科的情意目标设置
A.情感知觉
· 了解音乐情绪与音乐表现要素的密切关系。
· 能用多种形式体验或即兴表现音乐作品中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
· 能对音乐中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等各种感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感受和理解音乐作品的情绪、格调和人文内涵。
· 能用简练的语言及恰当的音乐术语对音乐的情绪进行描述或简要分析,并能客观地相互评价。
B.品格情操
· 通过学习母语音乐文化,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 学习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音乐作品,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尊重艺术,接纳多元文化。
· 在音乐学习中丰富情感体验,建立起对人类、对自然、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 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相互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增强集体主义精神。
可以说,音乐进行的过程,就是音乐情感的表达过程,每一首音乐作品都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在教学中,可以通过欣赏不同情感的音乐作品,使学生获得不同的情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