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律·武备章》曰:边军一部带甲两三万,或屯于边城,或驻于要害。逢部必设将军府,置参军八、司卫长五、中军司马一,小司马、军医、军匠、中军监军、监军、粮匠若干,中军五千,拱卫将军;一部下设中郎将二三,统兵六七千,开中郎将府,内置与将军府无二,直属护卫一千,拱卫郎将;一中郎将下设校尉二三,每尉统兵两三千,尉下设千夫长若干,校尉参军、校尉司马各一,军匠、监军、粮匠、军医各五。千夫长下设百夫长、什长、伍长,军匠、监军、粮匠、军医各三。不可因人因地改制。
除了《汉律》中所定的军队常式,少部汉军中自然也也会有些特例,一些功勋卓著、功能独特或战力非常之队伍,会被大将军奏请天子,赐予番号,定制军旗,享受无上光荣的同时,秩俸也随之水涨船高。
如辽西郡武宁将军牟羽麾下的罗月营,因极擅长夜袭,便被大汉天子赐予“罗月”一号,意为“罗网可捕月,千骑不惊蝉”。
懂兵者应知,每部兵马并不是扎堆集中到一起,而是分散到各自职责所在的布防要地,呈犄角之势。而这武次将军乐贰,则将兵马一分为四,他自领中军驻扎在武次县东南七里的要道,这里是高句丽国从武次县西通辽西郡的唯一出路。乐贰手下三名中郎将各领骑步六千,屯于乐贰中军附近的武次山、吉恩河、执牛桥三处战略要地,高句丽国若想一举攻破这三点一线,需投三倍之兵力,且不一定能够一举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