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18世纪初,普鲁士王国的许多地方发生农民的动乱事件,他们或者逃亡、迁出,或者抗拒服役、拒绝纳税,或者长年诉讼、不懈报复,甚至发动武装起义。面对这样的情况,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一方面于1717年亲自发布军令,镇压在科特布斯发生的农民起义,另一方面于1719—1723年在王室领地上推行地产改革,逐步废止农奴制,以减轻农民的赋税和劳役负担。很明显,约占王国耕地和森林三分之一的王室领地,其农民的境况要好于普鲁士所属的其他地方的农民。到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时期,如前已述,普鲁士王国的军备经济发展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为了使军备经济能够持续性地加速发展,王国政府制定政策,确保农民的地位持久存在。当然,“更多地挂在国王心上的是‘保持’作为整体的农民阶层,而不是个别农民的幸福。”换言之,弗里德里希二世需要的是支撑普鲁士王国军备经济的农民阶层,而非记挂改善农民的生活。这显然是“开明”君主所不应该持有的态度。
不能否认,18世纪普鲁士王国的军事强国政策只是固定了原有的社会和经济关系,贵族、市民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没有在体制上得到调整。普鲁士国家与社会若要实现现代性的发展和转型,还有待于更深层次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