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都从内嬖生,
盈廷聚讼至相争。
由来叔世多如此,
口舌未销国已倾。
毕竟移宫、红丸两案,如何办理,容待下回表明。
光宗之昏淫,甚于神宗,即李选侍之蛊惑,亦甚于郑贵妃。郑贵妃专宠数十年,终神宗之世,不得为后。光宗甫经践祚,李选侍遽思册封,是所谓一蟹不如一蟹,每况而愈下者。然莫为之前,即无后起,有神宗之嬖郑贵妃,始有光宗之宠李选侍。且郑贵妃进献美姬,戕贼光宗,又令不明医理之崔文升,进以泄药,一泻如注,剥尽真元,虽无李可灼之红丸,亦难永祚。是死光宗者实郑贵妃,而贵妃之致死光宗,尤实自神宗贻之。至如李选侍之求为皇后,以及挟皇长子,据乾清宫,皆阴承贵妃之教而来。不有杨、左,庸鄙如方从哲辈,能不为选侍所制乎?故君子创业垂统,必思可继,不惑声色,不殖货利,其所以为子孙法者,固深且远也。
第八十二回 选侍移宫诏宣旧恶 庸医悬案弹及辅臣
却说移宫、红丸两案,同时发生,小子一时不能并叙,只好分案叙明。李选侍因前计不成,非常愤懑,必欲据住乾清宫,与皇长子同居。廷臣等均言非是,当由御史左光斗,慨然上疏道:
内廷有乾清宫,犹外廷之有皇极殿也,惟皇上御天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其他妃嫔,虽以次进御,不得恒居,非但避嫌,亦以别尊卑也。今选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俨然尊居正宫,而殿下乃退处慈庆,不得守几筵,行大礼,名分倒置,臣窃惑之。且殿下春秋十六龄矣,内辅以忠直老成,外辅以公孤卿贰,何虑乏人?尚须乳哺而襁负之哉?及今不早断决,将借抚养之名,行专制之实,窃恐武氏之祸,再见于今,此正臣所不忍言也。伏乞殿下迅速裁断,毋任迁延!数语未免太激,卒至祸及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