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还有一个更深刻的理由说明进入这一维度的必要性。我们的任务是要表明,爱、力量与正义在本质上,即在其被造的性质上就是统一的。然而,不说明它们在生存中是相互分离和相互冲突的,上述任务就是不可能的。这就导致了这么一个问题;它们在本质上的统一如何能够重新建立?答案十分清楚:通过它们在其中统一的那个基础之显现。爱、力量与正义在神圣的基础上是一个东西,它们在人类的生存中也将变为一个东西。它们在其中是统一的神圣者,将在时空中成为神圣的实在。而这如何可能?在什么意义上可能呢?
(一)作为爱、力量与正义之源泉的上帝
如果人们说,上帝是存在本身,那么也就作出了关于上帝与爱、力量和正义之关系的基本断言。因为,根据我们所作的存在论的分析,存在本身包含了爱,以及力量和正义。上帝是与我们终极相关者之基本的普遍的象征。作为存在本身,他是终极实在,是真正实在者,是每一件实在事物的根基和渊薮。作为我与之有人格交往的上帝,他是我表达自己的终极关切的一切象征性陈述的主体。关于存在本身,关于存在之基础和渊薮,我们所说的一切必然是象征性的。它取自我们的有限实在的素材,却被应用于无限地超越有限。因此,不能就其字面意义来使用它。在所用词语的字面意义上来谈论上帝,意味着是在虚假地谈论上帝。在涉及上帝的时候,象征的真实性并不亚于字面的真实性,但它是谈论上帝的惟一真实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