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对中国通货造成重大损失的最近的一次法令是,某位皇帝要求铸造大型铜钱,并按照20比1的比例兑换,即20枚普通铜钱对1枚大型铜钱,以保证大钱进入流通领域。这一法令很快实行了。然而人们很快发现,1枚大钱的实际价值,最多只相当于4枚普通铜钱。因而这种大型铜钱并没有得到全国范围的流通。在京城,只按照其实际价值短时间流通过。
1枚铜钱的价值量很小,这在支付过程中造成了许多不便;尽管银子比较值钱,可同样不方便。在此种背景上,一些由私人钱庄或银铺(cash shops)发行的纸币,开始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及商业活动中频繁流通。因为是不同地域的发行商,所以这些纸币的使用大都有着鲜明的地方特色,通常都是没有经过中央政府批准与认可的。依照持有者的意愿,无论是铜钱还是银两,都能通过纸币兑换。地方政府要求所有纸币发行人,必须具有雄厚的财力,以确保纸币的信用额度。一旦业主无力兑换而失去信用,那么将同那些无力还债的破产者一样看待,并受到严惩。基于这一点,所以很少发生纸币失效的情况。在中国,有很多重达4斤一块的银锭,相当于70块墨西哥银元的价值量;而铜钱的使用也十分不便,仅以北京为例,1美元几乎能够换到700枚铜钱,而1枚铜钱的大小差不多有半张美元那么大。通过以上事实,我们可以看到,发行纸币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