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民族感和社会性,应该适可而止,不必鞭策所有诗人,勿使人人如此,篇篇如彼,定于一尊。诗中天地不可限量,唐诗之盛,如果减去王维、孟浩然、李贺、李商隐等人,仍将大为逊色。我不主张现代诗“过分”强调这两点,有下列各种原因:
第一,如果此点铺张过分,就很可能划地自囿,限制了现代诗自由开拓的活力。文坛原多一窝蜂的现象,一种题材,真正探讨有力的作家,也不过那么三五位,其他攀龙附骥之辈,除了可壮声势之外,其实于事何补?何况忧国忧民之作,往往只能期之中岁以后感慨渐深的诗人,这类主题,恐非一般青年诗人所易把握。与其感性不到、经验未圆,而强用知性去追求,不如自然些,去处理较有把握的题材吧。
第二,过分强调民族与社会的现实,分寸一失,艺术与宣传的界限难分,官方便容易挟“健康写实”以临作家,而一般作家为求自保,难免处处设防,务使作品停留在透明浅显的层次,不敢多所发挥。同时,批评家也就容易执此一端而忽略其余,只认可有骨无肉的粗疏之作,而把艺术上的苦心贬为形式主义。自由作家之于三十年代曾经饱尝这种“意识鉴定”之苦,我们又何必去重讨苦吃?